餐廳訂金可以退嗎?2026 訂金規範、消基會立場與線上收訂金的正確做法
「訂金」和法律上的「定金」不一樣,能不能退、能不能沒收,差別就在這。本文用餐廳老闆視角講清楚 2026 年訂金規範、消基會常見爭議,附一份可直接複製的訂金政策範本。
先分清楚:你收的是「訂金」還是「定金」?
很多餐廳老闆把「訂金」「定金」混用,但在法律上這兩個字差很多,直接決定客人放鳥時你能不能把錢留下來。
- 定金(民法用語):交付後契約即成立。若是付定金的一方(客人)不履約,原則上不得請求返還(可沒收);若是收定金的一方(餐廳)不履約,須加倍返還。
- 訂金(口語):不是嚴格的法律用語,實務上常被認定為定金或預付款,以雙方事先約定與認定為準。
白話講:你想要「客人 no-show 就能把錢留下來」的效果,重點不在叫它訂金還定金,而在於有沒有事先、清楚地把規則講好並讓客人同意。
餐廳訂金可以退嗎?三種情境
- 客人如期到店:訂金多半折抵當餐消費(最常見做法)。
- 客人在約定期限前取消:是否退、退多少,看你事先公告的政策(例如 48 小時前可全退、24 小時內不退)。
- 客人 no-show / 臨時未到:若已事先明確告知且客人同意,通常可依約定沒收作為損害填補。
關鍵字只有一個:「事先講清楚」。沒有事先以顯著方式告知就片面沒收,爭議風險最高。
消基會與消保法怎麼看?常見爭議
站在消費者保護角度,餐廳收訂金要站得住腳,通常要符合幾點:
- 事先、顯著告知:金額、可否退、沒收條件,要在客人付款前看得到,不能藏在事後。
- 不得顯失公平:定型化契約(你的訂位條款)不得違反誠信、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無預警全額沒收較易被認定無效。
- 比例原則:沒收金額宜與實際損失相當,過高的違約金客人可主張酌減。
實務上,把規則寫成一段清楚的「訂位 / 訂金政策」,並讓客人在訂位流程中明確看到、同意,是最能降低爭議的做法。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非個案法律意見。各店狀況不同,重大爭議或定型化契約審閱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當地消保單位。
法源依據(台灣)
以下為與餐廳訂金/定金最相關的條文,實際適用仍須視個案;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最新版本為準。
- 民法第 248 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 民法第 249 條(定金之效力):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因可歸責於付定金一方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一方致不能履行時,應加倍返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
- 民法第 252 條: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沒收金額過高時可能被酌減)。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定型化契約條款應本平等互惠原則;條款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補充:「消基會」指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是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其意見具參考價值但非法律本身;具拘束力的依據是上述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餐廳該收多少訂金?怎麼設才合理
- 一般散客:可不收,或收小額(每位 NT$300–500)象徵性綁定。
- 大桌 / 包廂 / 連假尖峰 / 聯名場:no-show 損失大,建議收較高比例(如每位 NT$1000–2000,或預估客單的 30–50%)。
- 原則:訂金高到「放鳥真的會心痛」,但不高到嚇跑正常客人。先用 no-show 損失計算機 把你每月的放鳥損失算出來,再回推該收多少。
怎麼「線上」收訂金、又自動降 no-show?
手動收訂金(請客人轉帳、人工對帳、自己記退款)很容易出錯也很花時間。用訂位系統線上收訂金,能做到三件事:
- 付款即綁定:客人線上訂位時直接付訂金,付了才算訂位成功,自然篩掉隨手亂訂。
- 政策攤在眼前:可否退、沒收條件在付款前就顯示,客人按下同意 —— 這正是消保法要求的「事先告知」。
- 自動提醒:用 SMS + Email 在前一天與當天提醒,進一步壓低忘記到店的比例。
Eatsy 走用量計費:訂位 NT$3 起/筆、要收訂金再加 NT$5/筆,無月費、無綁約,7 天免信用卡試用。沒訂位就不收,特別適合中小/獨立餐廳、淡旺季差距大的店。全台 100+ 餐廳採用,有助於降低 no-show、提升到店率(實際成效因店而異)。客人用網頁訂位、不必下載 App;提醒走 SMS + Email。
想直接看跟其他系統怎麼比?看 2026 訂位系統推薦:6 套實測比較 與 inline 替代方案:Eatsy。
可直接複製的訂金政策範本
把下面這段改成你的店名與時數,貼在訂位頁、菜單背面或 IG 置頂即可:
【○○餐廳 訂位與訂金政策】
1. 本店大桌/包廂/連假時段採訂金訂位,每位 NT$○○○,將於到店消費時全額折抵。
2. 訂位後如需取消,請於用餐時間前 ○○ 小時聯繫本店,可全額退還訂金;未於期限內取消或未到店(no-show),訂金恕不退還,作為座位保留之損害填補。
3. 餐廳因故無法供餐時,將加倍退還訂金或另行安排。
4. 完成訂金付款即視為同意以上條款。
(範本為一般參考,請依實際營運與在地法規調整。)
常見問題
▸餐廳訂金可以退嗎?
看你事先公告的政策。一般做法:到店消費全額折抵;約定期限前取消可全退或部分退;no-show 未到店且事先明確告知者,通常可依約定不退。關鍵是付款前就把可否退、沒收條件清楚告知並取得客人同意。
▸餐廳收訂金合法嗎?
合法。但依消費者保護精神,金額、可否退、沒收條件須在客人付款前以顯著方式告知,且不得顯失公平。無預警全額沒收較易生爭議;沒收金額宜與實際損失相當。(法源:民法第248、249條定金規定,及消費者保護法第11、12條定型化契約規範。)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不同?
「定金」是民法用語:交付後契約成立,付定金一方不履約原則上不得請求返還、收定金一方不履約須加倍返還。「訂金」是口語,常被認定為定金或預付款,以雙方事先約定為準。想要 no-show 可沒收的效果,重點在事先約定清楚,而非名稱。
▸客人 no-show 沒出現,訂金可以沒收嗎?
若已事先以顯著方式告知 no-show 不退並取得同意,通常可依約定沒收作為損害填補。但金額需合理、與損失相當;無預警或過高的沒收條款,消費者可主張酌減或認定無效。
▸消基會對餐廳訂金的立場是什麼?
重點在資訊透明與公平:餐廳須事先、顯著告知訂金條件,定型化契約不得對消費者顯失公平,違約金不得過高。最穩妥的做法是把訂金/取消政策寫清楚,並讓客人在訂位流程中明確看到並同意。
▸餐廳該收多少訂金?
散客可不收或收小額(每位 NT$300–500);大桌、包廂、連假尖峰建議收較高(每位 NT$1000–2000 或客單的 30–50%)。原則是高到放鳥會心痛、又不嚇跑正常客人。可用 no-show 損失計算機回推合理金額。
▸餐廳訂金規範怎麼寫?
至少涵蓋四點:(1) 收費對象與金額、可折抵消費;(2) 取消期限與退款規則;(3) no-show 處理;(4) 餐廳無法供餐時加倍返還或改期,並註明完成付款即視為同意。本文附有可直接複製的範本。
▸線上怎麼收訂金比較不會出錯?
用訂位系統線上收訂金:客人線上付款即綁定訂位、政策付款前顯示並同意、再用 SMS/Email 自動提醒。Eatsy 採用量計費,訂位 NT$3 起/筆、收訂金加 NT$5/筆,無月費無綁約、7 天免信用卡試用,有助於降低 no-show(實際成效因店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