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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放音樂要付公播授權嗎?Spotify、YouTube、背景音樂怎麼合法用(2026)

餐廳用喇叭放背景音樂,依智慧局說明屬著作權法「公開演出」,通常要向集管團體取得授權,且詞曲與錄音是兩層權利;個人 Spotify/YouTube 帳號依平台條款一般限個人非商業使用。本文整理你做的事對應哪種權利、向誰授權、費率去哪查。

Eatsy 編輯部9 分鐘閱讀

餐廳、咖啡廳用喇叭放背景音樂,依智慧局說明屬著作權法「公開演出」,通常要向集管團體取得授權;詞曲(MÜST/ACMA/TMCA)與錄音(ARCO/RPAT)是兩層權利、要分別處理。個人 Spotify/YouTube 帳號依平台條款一般只限個人非商業使用;只開一台收音機不另接擴音則是單純收訊。本文為一般性資訊,非法律意見。

店內喇叭放音樂
著作權法「公開演出」(智慧局說明)
一首歌的權利
音樂著作(詞曲)+錄音著作(唱片)兩層
音樂著作集管團體
MÜST/ACMA/TMCA(2026 年 8 月智慧局公告)
錄音著作集管團體
ARCO/RPAT(2026 年 8 月智慧局公告)
個人串流帳號
依平台條款一般限個人非商業使用
只開收音機不接擴音
智慧局 Q&A:單純收訊

店裡用喇叭放背景音樂,不是「我買了正版/我有訂閱」就沒事。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說明,營業場所用擴音設備播放 CD、手機、串流或廣播音樂,屬於著作權法上的「公開演出」,要事先取得授權;而且一首歌背後有「詞曲」和「錄音」兩層權利,對應不同的集體管理團體。個人帳號的 Spotify、YouTube 依平台條款一般只限個人、非商業使用。先看對照表:你做的事 → 涉及哪種權利 → 通常向誰拿授權。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作者不是律師或著作權專業人員。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著作權法》、授權實務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音樂授權管道說明與各集管團體公告為準;費率本文刻意不寫金額,請看各團體當期公告。個案請洽智慧局或律師。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

先看對照表:你做的事、涉及的權利、向誰取得授權

「權利」欄是依智慧局與集管團體公開說明整理的一般情況,不是個案判斷。團體名單以智慧局公告為準(查閱日期:2026 年 8 月 20 日)。

你做的事一般涉及的權利通常向誰取得授權去哪看
用店內喇叭放 CD、手機歌單、串流平台、網路電台音樂著作公開演出+錄音著作公開演出(報酬請求)音樂著作:MÜST/ACMA/TMCA;錄音著作:ARCO/RPATMÜST 公開演出ARCO 公開演出使用報酬
只打開一台收音機或電視,沒有另接擴音或多台螢幕依智慧局 Q&A:單純收訊,非利用著作一般不需另取授權智慧局營業場所 Q&A
廣播或電視節目再接喇叭、分送到多樓層、多台螢幕公開演出(以擴音器將原播送之聲音向公眾傳達)同「店內喇叭放音樂」那一列同上
請樂手、歌手現場表演(翻唱他人作品)音樂著作公開演出MÜST/ACMA/TMCA(單場或概括授權)MÜST 公開演出
店內螢幕放 MV另涉視聽著作視聽著作權人或其集管團體(ARCO 另有 MV 項目)ARCO 授權內容
使用已含公播授權的商用背景音樂服務由服務提供者對外取得看合約涵蓋哪些權利、哪個地區各服務條款

法律上「公開演出」是什麼?只引條文,不替你下結論

《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把幾個常被混用的詞分開定義。第 9 款「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第 7 款「公開播送」是廣播系統向公眾傳送(電台、電視台在做的事);第 10 款「公開傳輸」是透過網路向公眾提供(串流平台在做的事)。第 4 款「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全文見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3 條

對餐廳老闆來說,重點是:你在店裡「放出來給客人聽」這個動作,落在「公開演出」這一格。智慧局在營業場所播放電視、廣播或音樂 Q&A也說明,購買正版 CD 只買到光碟的所有權,沒有買到詞曲作者與唱片公司的公開演出權。

一首歌有兩層權利:詞曲歸一邊、錄音歸另一邊

這是老闆最容易漏掉的一層。同一首歌,「音樂著作」(詞+曲)的權利在作詞作曲人或音樂出版公司手上;「錄音著作」(你實際聽到的那個版本)在唱片公司手上。《著作權法》第 26 條第 1 項給音樂著作的著作人「專有公開演出」的權利;第 3 項寫「錄音著作經公開演出者,著作人得請求公開演出之人支付使用報酬」,即錄音著作這層是「報酬請求權」(第 26 條全文)。

智慧局音樂授權管道說明頁反覆強調: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之授權二者並存,必須同時取得兩方財產權人之授權。實務上的意思是:只跟一個團體簽約,通常不代表兩層權利都處理完。

台灣的集管團體有哪些、各管什麼

依智慧局 2026 年 8 月的公告,目前經核准的音樂相關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分兩組(名單會變,以智慧局頁面為準):

同一組裡的團體各管自己會員的曲目,不互相代理。你常放的歌由誰管,可到音樂資訊整合查詢系統查歌名或表演者;不在任何團體手上的歌,要找權利人個別授權,或換成有授權的曲目。

費率去哪查、怎麼看(本文不寫金額)

集管團體的「使用報酬率」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由團體訂定並公告,利用人有異議也有向智慧局申請審議的程序。費率通常依場所類型與規模(例如面積、座位數或使用方式)分級且會修訂,本文刻意不抄數字。請直接看:

對多數獨立餐廳,集管團體提供的是「概括授權」——繳一期費用,期間內可播放該團體管理的曲目;單場活動(例如請樂團來一晚)另有單場授權。哪種適合,直接打電話問團體的授權窗口,他們會依場所條件說明。

個人帳號的 Spotify、YouTube 可以直接放嗎?先看平台條款

這題有兩層:著作權法那層上面講過了;另一層是你和平台之間的「合約」(以下查閱日期皆為 2026 年 8 月 20 日)。

  • Spotify 台灣版使用條款在「您使用 Spotify 服務的權利」一節,把授權範圍寫成「進行個人且非商業的使用」。
  • YouTube 服務條款在「使用本服務」的禁止事項列有「非基於個人和非商業用途使用本『服務』觀看或收聽『內容』(例如您不能透過本『服務』公開播放影片或串流播放音樂)」。

所以我們的說法是:依平台條款,一般個人帳號不允許在商業場所播放;請以各平台當期條款與集管團體說明為準。本文不替任何平台下「一定違法」的結論——條款會改,平台也可能另有商業方案。比較穩的做法,是確認你用的服務「在合約裡」寫明涵蓋台灣營業場所的公開演出授權。

商用背景音樂服務是什麼?只講類型,不點名

替代方案有幾種,差別在「誰去拿授權」:

  • 已含公播授權的商用音樂串流:服務方代你向集管團體或權利人取得授權,按店數或場所付費。簽約前問清楚:涵蓋音樂著作+錄音著作兩層嗎?涵蓋台灣嗎?
  • 自有或授權曲庫(常稱免版稅音樂):權利由服務方或獨立音樂人持有,不經集管團體。要看授權書是否明文允許「營業場所公開演出」,而不只是「影片配樂」。
  • 自行向權利人個別授權:例如固定合作的獨立樂團授權你播放其作品。要留書面授權,並確認對方擁有詞曲與錄音兩層權利。

三種沒有誰一定較好,看歌單取向、店數與行政負擔。本文不推薦特定廠商。

老闆最常踩的坑

  • 「我買了正版 CD/有付費訂閱,就可以放。」買到的是光碟所有權或個人收聽授權,不含營業場所的公開演出權。
  • 「我跟一個協會簽了,全部搞定。」詞曲與錄音是兩層,同一層內各團體也只管自己會員的曲目。簽約時請對方寫清楚涵蓋範圍。
  • 「放廣播電台不用錢。」只開一台收音機、不另接擴音,依智慧局 Q&A 是單純收訊;一旦接喇叭、分到多個空間或多台螢幕,就回到公開演出。
  • 「樂手唱的是別人的歌,跟我無關。」現場翻唱涉及音樂著作公開演出;由店家或表演者負責拿授權,要事先寫進合作約定。
  • 「只是放 MV 當店內氣氛。」影像那層是視聽著作,跟音樂分開算;團體名單也會變動,每年重查一次智慧局頁面。

常見問題

咖啡廳很小、客人不多,也算公眾嗎?著作權法的「公眾」只排除「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店面對外營業通常不在排除範圍。個案請洽智慧局或律師。

要先簽哪一個團體?沒有固定順序。先用音樂資訊整合查詢系統查常放的歌由誰管理,再依詞曲、錄音兩層各自聯繫對應團體。

費用大概多少?本文不寫金額。使用報酬率依場所類型與規模分級並會修訂,請看團體官網費率公告或致電授權窗口詢價。

再提醒一次:本文是一般性資訊整理,不是法律意見;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授權實務與團體名單以智慧局及各集管團體公告為準,費率請看當期公告。Eatsy 沒有音樂授權服務,也不代辦公播申請——我們寫這篇,是因為服務的獨立餐廳在開店清單上常常漏掉這一項。

下一步

音樂授權是開店合規清單裡最容易被忽略、卻最常被事後找上門的一項。開店找資源 hub 裡還有餐廳商標註冊要選哪幾類開餐廳要準備什麼:找供應、攝影、設備的方法等文章;完整清單請看開店找資源專題

常見問題

餐廳放背景音樂一定要申請公播授權嗎?

依智慧局說明,營業場所用擴音設備播放 CD、手機、串流或廣播音樂屬著作權法的「公開演出」,應事先取得授權;只打開一台收音機或電視、不另接擴音,則是單純收訊。個案請以智慧局與集管團體說明為準。

用個人 Spotify 或 YouTube 帳號在店裡放音樂可以嗎?

依平台條款一般不允許。Spotify 台灣版條款將授權寫成「個人且非商業的使用」,YouTube 服務條款的禁止事項列有「公開播放影片或串流播放音樂」(查閱日期 2026 年 8 月 20 日)。請以當期條款與集管團體說明為準。

台灣的音樂集管團體有哪些?各管什麼?

依智慧局 2026 年 8 月公告:管音樂著作(詞曲)的是 MÜST、ACMA、TMCA;管錄音著作(唱片版本)的是 ARCO、RPAT。各團體只管自己會員的曲目,名單會變動,請以智慧局音樂授權管道說明頁為準。

只跟一個協會簽約就夠了嗎?

通常不夠。一首歌有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兩層權利,智慧局說明指出兩者授權並存、須同時取得;同一層內各團體也只管理自己會員的曲目。簽約時請對方寫清楚涵蓋範圍。

公播授權費率怎麼查?大概多少錢?

各集管團體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訂定使用報酬率並公告,通常依場所類型與規模分級且會修訂。本文不寫金額,請看 MÜST、ARCO 等團體官網的費率頁,或致電授權窗口依場所條件詢價。

店裡請樂手現場演唱也要授權嗎?

現場翻唱他人作品涉及音樂著作的公開演出,一般需向管理該曲目的集管團體取得單場或概括授權。店家與表演者應事先約定由誰負責取得授權。

商用背景音樂服務是什麼?能取代集管團體授權嗎?

它是由服務方代為取得授權、或使用自有/授權曲庫的音樂服務。能否取代,取決於合約是否明文涵蓋台灣營業場所的公開演出、且同時涵蓋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本文不推薦特定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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