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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座合約健檢|結算天數、罰金、點交,店家與獨立工作者紅綠燈自檢

客座主廚、快閃團隊到店辦活動前,逐條勾選你們現在的約定,即時看出哪幾條對其中一方風險很高,以及公平的寫法。資料只存在你的瀏覽器。

免費使用,不用註冊。店家和工作者都可以用。

本健檢只就常見的客座合作條款做初步提示,不構成法律意見。紅燈表示「對其中一方風險很高」,不代表違法;台灣沒有 B2B 付款天數的法定上限。客座合作可能屬承攬、合作或委任,適用規定不同;金額大或已有爭議時,請諮詢律師或各地法律扶助。

每一條都標出它主要保護誰 —— 這是給雙方用的,不是只替一方說話。

分帳方式與比例

分帳方式與比例

保護雙方
會怎樣:
口頭講好的比例,活動後各說各話;沒有約定用哪份報表對帳,金額就只能信一方。
法律怎麼說:
沒寫下來的約定一樣有效,但事後要證明內容很難:主張的一方要負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 §277)。
公平寫法:
寫明分帳比例或固定費用,並約定以 POS 營業報表為對帳依據,雙方都看得到同一份數字。
結算期限

結算期限

保護工作者
會怎樣:
結算拖到 180 天,等於工作者先替店家墊半年的食材和人事費用。
法律怎麼說:
台灣沒有法定的 B2B 付款天數上限。若屬承攬,沒約定時報酬原則上在工作完成時給付(民法 §505);由一方擬好、另一方只能簽的條款,顯失公平的部分可能無效(民法 §247-1)。
公平寫法:
活動後 14 天內結清;超過 30 天的話,先付一部分(例如食材成本)。
訂金或預付款

訂金或預付款

保護工作者
會怎樣:
食材由工作者先買、錢卻全部活動後才付,店家取消時損失全在工作者身上。
法律怎麼說:
法律沒有強制,屬雙方約定。
公平寫法:
食材由工作者採購時,至少預付食材成本。
罰則與上限

罰則與上限

保護工作者
會怎樣:
罰則沒有事由、沒有上限,活動後開多少都可以,最後可能比分帳還多。
法律怎麼說:
違約金過高,法院可以酌減(民法 §252);由一方擬定、加重對方責任而顯失公平的條款可能無效(民法 §247-1)。
公平寫法:
罰則寫明事由和金額上限;沒有寫在合約裡的事由不罰。
損壞怎麼算

損壞怎麼算

保護雙方
會怎樣:
沒有依據的賠償金額,店家開高了工作者吃虧,開不出來店家也吃虧。
法律怎麼說:
損害賠償原則上以實際損害為限(民法 §216),主張損害的一方要舉證(民事訴訟法 §277)。
公平寫法:
只賠點交有紀錄、而且能證明是活動期間造成的損壞,附修繕或購買單據。
進場與撤場點交

進場與撤場點交

保護雙方
會怎樣:
沒有點交紀錄,東西壞了、少了是誰造成的,就只剩誰比較大聲。
法律怎麼說:
主張損壞的一方要舉證(民事訴訟法 §277);雙方簽認的點交紀錄是最直接的證據。
公平寫法:
進場、撤場各點交一次:設備、器具、冰箱庫存、清潔狀態,拍照附時間,雙方各自確認。
罰款或賠償能不能從貨款扣

罰款或賠償能不能從貨款扣

保護工作者
會怎樣:
金額還有爭議就先從貨款扣掉,工作者得自己追回已經做完的工錢。
法律怎麼說:
抵銷要雙方互負、而且都已到期的債務(民法 §334);損害金額還沒確定前,是否能抵銷本身就有爭議。
公平寫法:
雙方書面確認金額後才可以扣抵;有爭議的部分先照付,另外處理。
清場與物品放置

清場與物品放置

保護店家
會怎樣:
撤場時間、東西能放哪裡、放多久沒寫清楚,是事後罰款最常見的起點。
法律怎麼說:
屬雙方約定;寫清楚對店家也是保障,場地可以準時恢復營業。
公平寫法:
寫明撤場時限(例如活動結束後 3 小時內)、可暫放的位置與天數,逾期怎麼處理。
食安責任分工

食安責任分工

保護雙方
會怎樣:
客人吃出問題時,食材誰買、誰做、誰負責衛生沒分清楚,雙方都可能被追究。
法律怎麼說: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食品業者的衛生責任;活動期間兩方都在出餐,分工要先寫清楚。
公平寫法:
寫明誰採購食材並保留來源單據、誰負責製備與現場衛生、場地設備衛生由誰維持。
公共意外責任險

公共意外責任險

保護雙方
會怎樣:
活動期間有客人或工作人員受傷,由誰的保險理賠要先講好。
法律怎麼說:
部分縣市規定營業場所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涵蓋外部團隊的活動要跟保險公司確認。
公平寫法:
寫明由誰投保、保額多少、活動期間是否涵蓋;需要時另保活動險。
取消與延期

取消與延期

保護雙方
會怎樣:
只有一方能取消而且不用賠,另一方已經買的食材、排好的人力就白費。
法律怎麼說:
若屬承攬,店家可以在完成前終止,但要賠償工作者因終止而生的損害(民法 §511)。
公平寫法:
寫明提前幾天取消免賠,之後按已採購食材與已投入工時賠償;工作者取消時也對等處理。
誰決定怎麼做、團隊歸誰

誰決定怎麼做、團隊歸誰

保護雙方
爭議怎麼處理

爭議怎麼處理

保護雙方
會怎樣:
沒約定處理方式,吵起來只剩在社群公開互罵或直接上法院。
法律怎麼說:
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免費調解;調解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鄉鎮市調解條例 §27)。
公平寫法:
先書面協商 14 天,談不攏送鄉鎮市區公所調解。

健檢結果

有條款對其中一方風險很高

建議活動前先把下面這幾條談好、寫下來。

  • 結算期限 → 活動後 14 天內結清;超過 30 天的話,先付一部分(例如食材成本)。
  • 罰則與上限 → 罰則寫明事由和金額上限;沒有寫在合約裡的事由不罰。
  • 損壞怎麼算 → 只賠點交有紀錄、而且能證明是活動期間造成的損壞,附修繕或購買單據。
  • 進場與撤場點交 → 進場、撤場各點交一次:設備、器具、冰箱庫存、清潔狀態,拍照附時間,雙方各自確認。
  • 罰款或賠償能不能從貨款扣 → 雙方書面確認金額後才可以扣抵;有爭議的部分先照付,另外處理。
  • 分帳方式與比例 → 寫明分帳比例或固定費用,並約定以 POS 營業報表為對帳依據,雙方都看得到同一份數字。
  • 訂金或預付款 → 食材由工作者採購時,至少預付食材成本。
  • 清場與物品放置 → 寫明撤場時限(例如活動結束後 3 小時內)、可暫放的位置與天數,逾期怎麼處理。
  • 食安責任分工 → 寫明誰採購食材並保留來源單據、誰負責製備與現場衛生、場地設備衛生由誰維持。
  • 公共意外責任險 → 寫明由誰投保、保額多少、活動期間是否涵蓋;需要時另保活動險。
  • 取消與延期 → 寫明提前幾天取消免賠,之後按已採購食材與已投入工時賠償;工作者取消時也對等處理。
  • 爭議怎麼處理 → 先書面協商 14 天,談不攏送鄉鎮市區公所調解。

勾了 13 條:🔴 5 🟡 7 🟢 1

風險偏向工作者:4 條保護工作者的條款亮紅黃燈。

用公平版條款線上擬約、簽署 →

免費。雙方不用註冊,連結分別寄到兩邊的 Email;簽署後還能線上點交、記錄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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